10元钱买来馊掉的山核桃 这样的“特产”有损黄山形象

15.05.2015  20:06

馊掉的山核桃,空瘪的松子,发霉的山核桃仁……如果这些标注有“黄山特产”的产品10元一袋卖给你,你会买吗?5月14日上午,黄山热心市民吴辉(化名)手提着一大袋这样的特产找到了记者——这些东西,是他在中心城区戴震路附近一家酒店周边捡来的。

 

馊掉的山核桃

“影响实在太坏了,就是这样的产品,赤裸裸地打着‘黄山特产’被一些小贩追着、围着卖给了游客,不少人买了拆开后由于不能吃,当场就扔掉了。这样的行为,太损害黄山形象了!”掏出捡来的这些产品,吴辉说。

拆开其中一袋外表看起来很好的山核桃,吴辉随手掰开了一个,里面干硬的核桃仁已经发黑。“还有这些,都是空的,根本吃不成……”撕开一袋松子后,吴辉一连剥开了好几个,里面的松子仁已经干瘪。

吴辉说,他住在戴震路这家酒店附近,一些小贩追着、围着游客售卖这些所谓的“黄山特产”的情形他看到太多了。曾经有一次,他亲眼看到有小贩围着几名外地游客,让对方购买了上百元的这种产品,但在第二天,其中一名游客将买来的产品全部扔到了酒店附近的垃圾桶。“买到这样的东西,你想想,人家会怎样看黄山?又会怎样看黄山的特产?能对黄山留下好印象吗?”吴辉摇着头说。

吴辉告诉记者,这些小贩经常骑着电动三轮车到酒店附近兜售,其中只要有人将这种东西卖给了游客,随即就会骑车离开。等到游客发现时想要退货,因为找不到人,只有自认倒霉。“有些是游客贪图便宜,有些则是被‘死缠烂打’后不得已才买的。但不管怎样,卖这样的东西,也太缺德了。”

记者了解到,2011年5月份,我市《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无固定门店的各类食品摊贩,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部门牵头监管。”

5月14日上午,带着吴辉捡来的这些产品,记者来到了屯溪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这种东西我们已经扣了很多了,目前只要发现,就暂扣。售卖这样的产品,影响确实很坏。”该局一翟姓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仓库里有,一些岗亭也有。”随后,记者跟随该负责人来到了屯溪老街执法中队岗亭。

打开岗亭下的一扇小门,三名执法队员很快搬出了一筐筐和吴辉所捡一样的“特产”,放在一起,足足一大堆。“这里至少有500袋,是我们一周时间在屯溪老街附近暂扣的。”中队一张姓队长说。记者随手拿起其中一袋山核桃仁,看到上面的霉点清晰可见。

该翟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监管职责所限,要打击这样的行为,单靠城管部门远远不够,还需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予以打击。“售卖这样的东西影响实在太恶劣了。我们会积极配合城管部门予以严厉打击的。”采访中,屯溪区市场监管局一程姓负责人表示。记者 李小云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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