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员工举报饭馆“猫腻” 最高可奖20万

09.09.2014  11:19

  记者9月7日从省食药监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出《告全省餐饮企业员工书》,发动企业员工举报所在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除为举报者严格保密外,还将根据查处的案值比例,最高给予20万元的奖励。

  省食药监局号召全省餐饮企业员工共同关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发现有关情况,通过12331举报电话等向监管部门报告。可举报情况包括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购未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采购使用“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等危害食品安全的相关产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伪劣食品等。

  “鼓励员工举报有利于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推进行政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9月底前,各地监管部门将把《告全省餐饮企业员工书》张贴到辖区内各餐饮企业醒目位置。对拒绝张贴或撕毁的,将加大督促检查频次,责令改正。

  《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举报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后,罚没款入库金额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奖励举报人500元;1万元以上的,按罚没款5%奖励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被法院判决有罪、被处罚金的,按罚金的5%奖励举报人;被判处刑期的,刑期一年以下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刑期一年以上的按每超过一年奖励5000元累加。每次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