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局启动食品安全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活动
18.08.2016 00:0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药总局20号令),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前,蚌埠市局制定下发《蚌埠市食品安全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对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对照创建标准,结合风险分级监管,开展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民生工程情况的专项检查,对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出现违法行为的市场依法严厉查处;二是进一步规范市场开办方日常管理行为,建立至少包括《安徽省食品安全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基本标准》规定的8项制度在内的食品安全基本制度;在各创建市场推行检查格式文本,统一文书格式;三是各市场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快硬件设施改造,合理划分食用农产品销售区域,统一制作、设置食用农产品摊位公示牌、加快快检室建设,提高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四是营造创建氛围,落实“三个一”创建要求。即:召开一次由市场开办方、入场销售者参加的动员会议,开展一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主题宣传活动,制定符合本辖区监管实际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创建工作氛围。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8.08.2016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