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局出台《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27.07.2016 15:0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近日,阜阳市局制定出台了《阜阳市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明确了实施范围和对象为我市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企业及使用单位,明确食品药品企业或单位风险分级原则上定为一般风险、中等风险、较高风险和高风险四个级别。要求各地要根据企业或单位的不同风险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一般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原则上不少于1次,中等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较高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高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实施细则同时要求各地每年初要根据企业或单位风险等级和监管频次要求,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可作为风险级别动态调整的依据,并落实“行刑衔接”。同时,各地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管工作情况将纳入市政府对各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市党政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经济社会发展政绩考核。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7.07.2016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