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进安全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食品安全办、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了保证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法规制度和文件的要求,现将就做好食品安全进校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工作的重大意义,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以保证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出发点,积极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进校园各项活动。
二、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食品安全进校园工作的组织领导,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开展中小学食品安全教育,将食品安全知识融入中小学相关学科教学和活动中。
(一)免费发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读本。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向全省部分中小学免费发放《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手册》,并作为主要宣讲培训资料,普及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努力从而达到“动员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
(二)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各校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课间操等形式,多渠道向广大学生传播介绍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自觉掌握食品安全知识,自觉抵制不卫生食品,不去零食流动小摊点、无证小卖部等场所就餐消费。
(三)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
1.召开食品安全主题班会。班会的主题为:“人人需要安全食品 人人维护食品安全”。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征文、选拔食品安全小记者、问卷测试或手抄报评选等活动,调动学生学习掌握食品安全知识积极性,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各校要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学生、学生家长参观一次学校食堂操作间,使就餐学生及家长直观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状况,提高学校食堂食品操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请校园学生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为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各学校要聘请有责任心、热心学校卫生事务管理的学生,担任校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将强化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防止出现敷衍应付现象。省食安办将会同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食品安全进校园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将其纳入省政府对各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适时对各地食品安全进校园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未落实到位的将给予通报批实到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做好信息报送
请各地食安办会同教育、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及时总结本地区食品安全进校园工作情况,通过信息简报、总结报告等方式,及时地报送当地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工作的有关视频、图片、信息等资料,省食安办将择优在网站、简报、政务微信以及其他媒介上予以刊登。对取得成效或有创新举措的学校,将组织中央驻皖和省直媒体来访报道。
省食安办联系人:肖 刚,电话(传真):0551-62999328,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教育厅联系人:储修杰,电话(传真):0551-62813105。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