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6.02.2016  09:48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也是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场所。为切实加强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省局决定开展全省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做到尽早部署安排,周密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春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认真研究,深入查找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督和指导。

二、积极行动,组织自查。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积极行动,督促辖区内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食堂是否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清洗消毒、备餐分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开展检查。各级要重点对中小学食堂、幼儿园食堂、农村学校食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及其管理机构情况、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情况、学校食堂内外环境及设施配备情况、落实食品留样与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环节操作情况、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情况、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等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食堂,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和短信提醒等方式,加大面向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和师生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知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增强学校食堂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省局3月下旬将对各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请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3月20日前,将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工作总结和《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及纸质材料报送省局食品消费监管处。

        联  系  人:熊永恒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2.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

    3.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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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