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启动 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22.03.2015  17:23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从今年起在全省开展该项创建活动。省有关部门将引入第三方,客观评价城市创建效果,据此审议命名。对获得称号的市,省里将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绩效考核给予适当加分。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创建市具有显著成效的创新制度、机制及举措在全省予以推广。

根据通知,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应达到以下基本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近3年没有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恶劣的事件;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监管体系较为完善,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行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共治格局有效构建;社会满意度较高,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认可度高,总体满意度在70%以上。

据了解,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将由各设区的市政府自愿向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申报,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省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并对本市的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在评价验收阶段,省食药监局、省食安办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委托由协会、媒体、第三方机构、专家学者等各方代表组成的第三方评议组,对创建市进行综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平公正。省食药监局、省食安办将根据评议组意见,拟定命名城市名单,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延伸阅读

近日,记者从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试点名单揭晓,全省共24个县区入选。

2014年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试点名单如下:肥西县、庐阳区、濉溪县、蒙城县、砀山县、固镇县、太和县、颍东区、凤台县、全椒县、天长市、霍山县、当涂县、弋江区、南陵县、泾县、铜陵县、贵池区、潜山县、枞阳县、歙县、黟县、广德县、宿松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