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学院“食品安全伴我行”系列报道一:3.15食品安全宣传

16.03.2017  13:04

为切实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5日上午,凤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手我校食品药品学院学生社团联合部所组成的宣传组,在鼓楼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

党总支秘书、分团委副书记沈德艳,社联秘书长、专职辅导员姜毅带领宣传组相关人员共同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工作。

活动中,宣传组成员通过悬挂横幅、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经营商户就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使群众和经营商户对食品药品的安全与选购有了进一步了解。

本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是我校食品药品学院组织策划的食品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中的一个子活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群众和商户的一致赞扬,对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群众参与“舌尖上的安全”的积极性,共建安全消费环境起重要作用。(特约通讯员:姜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