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工作督查

15.10.2014  19:20

  为推动全市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任务落实,10月11日,市食品安全办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在市食品安全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胡国春等领导的带领下,对各县(市)区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及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等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通过看现场、查实物、验凭证以及问询等方式先后实地检查了11个乡镇(街道、社区)38家食品超市、商店、小餐饮店、食品加工作坊以及农贸市场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围绕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准入、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查证验货措施是否落实、食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以及是否存在假冒伪劣食品等具体事项进行检查;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市)区关于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以及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等专项行动的部署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检查情况表明各县(市)区均已对我市近期各食品安全专项工作进行了部署落实,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和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正在逐步深入推进。

  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品标签标识标注不规范等有关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督查组均及时移交给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办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强化了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