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强化四项措施推进“两非”工作开展
2014年以来,颍州区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两非”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线索摸排、强化案件突破,完善考核机制、严格追究责任,有力促进全区打击“两非”案件工作开展。
一是强化领导,完善措施。 该区进一步调整充实区打击“两非”办公室工作力量,完善打击“两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新增加了区政法委、区纪委为区打击“两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新完善孕情跟踪、综合检查、有奖举报、“两非”案件“零报告”、过错追究等打击“两非”工作制度。
二是实行重奖重罚,保持高压态势。 重新制定《颍州区打击“两非”案件有奖举报办法》,凡举报“两非”行为一经查实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人民币。完善《颍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两非”案件的实施意见》,对查实的“两非”案件当事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处罚的原则是就高不就低,从严从重处罚;凡计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单位及其他公立机构存在“两非”行为的,除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外,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给予免职处理,时刻保持严厉打击“两非”现象的高压态势。
三是深入摸排线索,强化案件突破。 乡镇街道对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析,锁定重点对象。初步认定为“两非”事实后,及时报告报去打击“两非”办公室。区打击“两非”办公室迅速立案,集中力量和时间,对涉案人员进行查处。两非”案件破案后,区打击“两非”办公室依据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由相关部门限期处理到位。
四是完善考核机制,严格追究责任。 2014年,该区继续把“两非”案件完成情况纳入区对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之一,并将考核评分权重由过去10分,提高到20分。区打击“两非”办公室每月定期对乡镇街道“两非”工作进行调度,对“两非”案件突破较少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乡镇街道直接予以“一票否决”,并追究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陈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