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插花巡回法庭走进居委会
安徽法院网讯 “法官,我也是实在没有办法才起诉自己的孩子,希望法官能给我做主。”6月22日,96多岁的老人李某在女儿的搀扶下来到插花法庭,因自己的赡养问题要起诉到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7月22日,该院插花法庭的法官驱车来到辖区插花镇成功居委会,巡回审理了该案。
经过调查发现,李某的子女都在60岁以上,居委会曾经就李某的赡养问题做过老人子女的思想工作,但由于母亲与子女之间、子女相互之间的多年积累的矛盾颇深,子女们多以消极态度抵抗居委会的调解工作。如今,老人的生计面临问题,不得已将子女们起诉到法院。
主审法官考虑到李某行动不便,而且成功居委会对于老人的生活状况及案件背后的矛盾渊源比较了解,便决定在居委会巡回审理此案,并邀请居委会主任、当地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在审理过程中,李某默默垂泪,为自己多年拉扯子女成人的苦楚、经历、委屈,为子女在庭审中对自己的不理解和指责伤心。李某的子女们看到90多岁的老母亲落泪,心中的愤恨和指责也慢慢消弱。主审法官在庭审中发现,李某的子女并非不愿赡养老人,只是子女们对李某多年在分配问题上厚此薄彼心存怨气,导致他们之间暗中较劲,谁也不愿主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再三思量,主审法官决意在调解上下功夫。最终在李庭长、人民陪审员、居委会主任相配合的劝解中,李某的四个子女同意增加李某的赡养费用,每月每人支付李某300元赡养费,李某的理疗费用由四个子女均担。
“法理背后羁绊着的是情理,解决百姓之间的纠纷,不能只讲法理不讲情理,也不能只讲情理不讲法理”,主审法官说,“在该案中,也存在着老一辈人在年轻的时候大家长意识浓重,不注重与子女之间的沟通,日积月累的矛盾最终演变为子女对老人的怨恨和冷漠。但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不能因怨恨而逃避赡养义务。解决处理这类案件最好的方式是对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敦促大家坐下来敞开心扉去谈,将法理融于情理,化解多年误解和矛盾,这才是真正的司法为民、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