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18.04.2016  10:05

近日,颍东区新修订的《颍东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和《颍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到全区有关学校,并组织实施。按照这个《实施办法》的规定,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学生,就读职业高中和职业中专的,将直接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就读普通高中的,将直接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除学杂费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且寄宿在校的学生,将直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学生享受上述资助政策,仅需提交由当地县级扶贫部门核发的《扶贫手册》,经学校组织核实并公示后,直接确定为资助对象;不再需要参加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或者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等资助对象推荐、评审和公示。

据悉,该区这两个《实施办法》是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安徽省关于教育扶贫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的。《安徽省关于教育扶贫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实施精准资助。具体包括,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补助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分别为2000元和3000元。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实施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校本专科(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优先办理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借款学生,分别由经办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经办农村商业银行启动还款救助机制。(丁永存 特约通讯员:吴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