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颍上“帝景苑小区”延期交房 开发商未如约支付违约金

06.11.2014  12:58

  5月1日,颍上县居民尤先生在该县城北新区帝景苑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双方约定今年5月1日交房,但直到今年11月1日,尤先生称才接到对方的交房通知。

  尤先生向开发企业索要违约金,对方只愿支付6个月的租房费用和两年的物业管理费,这与违约金相差较多,尤先生表示无法理解。

  目前,颍上县房产局已经介入。

   市民报料:开发商未如约支付违约金

  尤先生告诉颍州晚报记者,他购买颍上县帝景苑小区的商品房时,双方以合同的方式约定,交房日期为今年5月1日。开发商延期交房,60日内要按照已交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超过60日按照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今年11月1日,尤先生接到颍上县帝景苑小区开发企业的通知,请他办理交房手续。按照双方的约定,尤先生向开发企业索要1.5万元的违约金。但是,开发企业只愿支付尤先生6个月的租房费用,并免除尤先生两年的物业管理费。

  “6个月的租房费共计2000多元,两年的物业管理费约3000元。”尤先生表示,这一数字与开发商应该支付给他的违约金相差数额太大,他难以接受。

  采访中,颍州晚报记者发现,该小区遇此情况的业主大约在400户。

   开发企业:因拆迁问题交房日期可顺延

  颍州晚报记者获悉,颍上县帝景苑小区的开发企业为颍上鑫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月3日,该公司一工作人员接受颍州晚报记者采访时称,公司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已明确规定:因政府拆迁问题,交房日期可以顺延。

  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施工过程中,曾遭到一些村民的阻拦,施工被迫停止。事发时,他们均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业主因违约金与开发企业发生纠纷后,颍上县房产局曾介入调查,协调解决此事。目前,公司已经作出让步,提高了业主的赔偿标准。

   房产局:业主不同意调解结果可起诉

  11月3日,颍州晚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颍上县房产局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颍上鑫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报颍上县房产局的报告的确称,因拆迁问题导致施工受阻。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也曾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同时购房合同也曾对这一项内容予以约定,因拆迁问题,交房时间可顺延。

  在颍上县房产局的协调下,开发企业愿意免除业主两年的物业管理费,并支付业主6个月的租房费用。

  颍上县房产局粗略计算,这一赔偿标准,几乎相当于违约金60%左右的数额。目前,颍上县帝景苑小区约400户业主中,已经有两三百户同意这一协商结果。

  该负责人称,若部分业主不同意这一协商结果,可向法院提出诉讼。 (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