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行政复议要规范立案受理
11月20日-21日上午,全国新闻出版(版权)行政复议座谈会在重庆举行,与会人员围绕新闻出版(版权)行政不作为类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进行了深入讨论。
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新闻出版(版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策法制司司长王自强介绍,2012年以来,总局共收到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90多件,其中不乏复杂疑难和典型案件。
行政不作为的两个主要方面
3月27日,某读者向相关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递交了请求审读某书质量不合格的申请书。该部门对此进行了认真调查,但在60日法定期限内,未能及时向申请人作出答复。该读者认为这是行政不作为,遂向相关政府机构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依法进行了审理。
对此,总局政策法制司版权法规处处长许炜说:“行政不作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程序性不作为——没有做到对信息的很好反馈、答复和告知;二是实体性不作为——不清楚自身所担负的查处职责。每年在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发生的行政不作为类行政复议案件,涉及信访、投诉、举报和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各级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清楚自身的义务边界在哪里,要妥善运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
预防行政复议要规范立案受理
山东有名读者写信举报一种图书存在质量问题,请求相关新闻出版部门查处。该部门进行调查后并未发现问题,便未予以立案,也未在60日内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于是,该举报人以行政机关不作为的理由提起行政复议。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法规处副处长张旻说:“去年以来,我们局涉及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有五六起。为了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我们局从规范行政程序和行政行为入手,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将行政信息公开,减少了当事人的怨言。”
座谈会上,来自全国各省份新闻出版广电局法制部门的工作人员普遍认为,要预防行政复议,必须规范行政复议立案受理工作,切实保障渠道畅通,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信息公开等文书中载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内容,并在当事人自愿合法基础上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妥善处理疑难复杂案件。
行政不作为风险点多量大
在人们惯常的思维中,行政不作为类行政复议案件风险度低,很多行政机构对此重视程度不够。王自强说:“虽然行政不作为类行政复议案件风险度低,但风险点多,风险量大,承担的法律后果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各级新闻出版(版权)部门应该积极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坚决摒弃行政不作为现象。”
针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处理,王自强强调,政府部门一方面对具体个案要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另一方面也要举一反三、规范一片。总局政策法制司近年来根据新闻出版(版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新情况和新变化,陆续组织了出版物鉴定、政府信息公开等类型案件的专题研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解,交流各地经验做法,对于指导各地办案、事先预警等发挥了积极作用,效果不错,反响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