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政府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民政部门承担7项,相比2014年增加1项。7项民政民生工程分别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
上报单位:规划财务处 信息作者:潘业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