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民宗局四项措施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审计工作

21.12.2016  11:34

今年以来,在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基础上,固镇县民宗局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为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审计打好基础。要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努力做到“四有一公开”,即:有财务管理组织,有财务管理制度,有财务管理专门人员,有财务账目资料,每个宗教活动场所都要在其场所醒目位设立公开栏定期进行财务公开,主动接受上级宗教工作部门和广大信众监督。

 

二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民宗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推动落实。

 

三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固镇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审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审计的范围、内容、审计检查方式、标准、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保障措施、审计结果运用等,为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审计提供依据。

 

四是对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分级审计、分级负责”原则,实行“二查一审计”。全县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在普遍自查、填报自查评分材料基础上,由各乡镇统战部门牵头,会同乡镇财政所及经管站等单位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逐一进行审计检查,并对审计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县民宗局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审计工作情况,重点从审计检查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资金资产管理及财务监督管理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抽查,2016年,全县共抽查了26个宗教活动场所,对发现的问题均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