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何湾镇黄山村四项措施争创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南陵县何湾镇黄山村在推动经济发展引领群众致富的同时,积极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一是不断完善居民自治制度,保证居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严格按照村自治、民主管理的原则,制定了既符合法律又顺应民意的规章制度,建立了《村居民公约》、《村居委会制度》、《社会依法治理工作职责》等村自治制度体系。村每年召开1-2次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居委会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各种意见和建议,部署下一步工作。每季一次村财务、社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体现居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村各项工作体系。建立以村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的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小组,8个村民小组长担任村创建工作联络员。创建工作小组成员和联络员每季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会议,使创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见实效。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规划部署,协调各方工作,引导和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党务、村务公开,有效地促进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是着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防范管理。村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新形势下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治本之策,先后投入4万元,进一步完善了综治办、警务室、调解室、治保会、巡逻队的软硬件建设,实现了村主要路口监控全覆盖,配足了巡逻队员的必需装备,各种制度上墙,台帐登记清楚,定期不定期进行私房出租登记监查和人员变更,为开展民主法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会同派出所适时进行治安安全检查。村针对外来人员多,人口流动性大,治安工作相对复杂的情况,坚持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入手,针对不同场所,采取不同的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和发放法治平安建设宣传材料,把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到居民群众之中,引导居民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村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 来源:南陵县何湾镇信息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