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大常委会韩卫民副主任调研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7.12.2016  00:06

  

  12月19日至21日,芜湖市人大常委会韩卫民副主任率领财经工委和预算工委有关负责同志来到芜湖市工商局、芜湖市消保委,调研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市工商局李祎茂局长、王林副局长及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韩卫民副主任一行听取了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关于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市工商局领导班子和市消保委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还实地调研了镜湖区和鸠江区“一会两站”建设,详细了解了“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韩卫民副主任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消费维权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立足职能,依法行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一法一条例”得以有效贯彻实施。二是要建立健全消保维权组织架构。省、市消保委已经完成更名改制工作,各县区要加大推进力度,尽快落实此项工作,进一步理顺消费维权组织架构。在县区“三局合一”的背景下,消费维权工作不能弱化,要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三是要加强“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培训。“一法一条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制订修订,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各执法部门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确保 “一法一条例”扎实推进、有效实施,共同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四是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加快“一会两站”建设、加强媒体宣传、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方式,加强宣传,培育典型,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双节”即将来临,当前首要任务是要加强节日市场监管,维护好节日期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