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5139元
19.05.2016 11:53
本文来源: 徽广播
省统计局5月18号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5139元,与2014年的50894元相比,增加了4245元,同比名义增长8.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9%。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974元,同比名义增长8.8%。
分地区看,2015年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是合肥、马鞍山、宣城,其中合肥为63626元;列后三位的是宿州、亳州、安庆,其中宿州为44325元。增速居前三位的分别是六安、阜阳、黄山,增幅分别为16.7%、15.7%、15%。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年平均工资为81692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48倍;年平均工资列后三位的行业分别为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63:1,比2014年的2.84:1有所缩小。
再从登记注册类型来看,国有单位年平均工资最高为6043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1倍;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单位分列二、三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为“其他内资单位”,年平均工资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6%。(记者:闫少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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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201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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