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周密部署,扎实做好《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10.09.2014  16:58

近日,《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下称《条例》)在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获全票通过。

条例》的宣传贯彻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为做好《条例》颁布后的贯彻落实工作,黄山市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宣传《条例》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是市人大加大监督力度,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代表视察、进行专题调研等方式,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8月25-29日,黄山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启动调研工作,市人大副主任汪理文率调研组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围绕《非遗法》、《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非遗保护工作能力建设及政策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调研。调研组赴徽州区、歙县、休宁县、黟县实地考察非遗项目和传习基地,听取非遗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意见和建议,并召开由市发改委、文化委、人社局、经信委、财政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

二是各级文化部门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文化系统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增添工作措施,破解工作难题,进一步提升黄山市非遗保护工作水平。

三是组织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学者做学习《条例》专题集中辅导,进一步深化非遗工作者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

四是召开有关单位、有关专家和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等参加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座谈会”,座谈《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共同研究宣传贯彻《条例》的具体办法,推动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

五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宣传板报,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和非遗街头展演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非遗知识,把《条例》宣传与各地举办的大型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成为学习宣传《条例》最生动、最鲜活的形式。(方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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