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昨通过 破坏非遗可罚十万
未来,我省可能会在黄梅戏、花鼓灯、文房四宝这三个重点项目上率先尝试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昨天,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该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非遗传承人可自荐
如今,一些非遗项目由于缺少传承人面临失传危险。条例规定,公民可以自荐作为传承人人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推荐传承人人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传承人。
条例对相关人员获得传承人认定后的权利和义务也作了规定,明确传承人需要培养后继人才,对政府给予的补助按照规定使用。
破坏非遗可罚10万
非遗项目一旦损坏,损失难以估量。条例规定:侵占、破坏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直接关联的建筑物、场所、遗迹及其附属物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条例规定,在申报传承人的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滥用和过度开发代表性项目的,由认定机关撤销对传承人的认定,并责令退还传承人补助经费。
我省或将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条例明确,我省可以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遗资源实施区域性整体保护。条例规定,在整体保护区域内修建建筑物,应当尊重该区域的传统文化和历史风貌。建筑物的风格、高度、体量、色调等应当与该区域的传统文化相协调。
省文化厅副厅长唐跃称,非遗的传承与发展与社会土壤离不开,需要好的生态环境支撑。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要提供有利于非遗发展的整体生态。下一步,我省将对黄梅戏、文房四宝、花鼓灯等重点项目尝试建立保护区。
目前,我省已拥有国家级的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保护区内,黄山市正在做详细规划,选10个村落、10个古镇、10个老街,形成一种小的气候,通过样板设置,推进非遗文化发展。
另据唐跃介绍,我省正在编制有地方特色的非遗教材读本,与 教育 部门联系,争取早日进校园。目前,安庆市已经开展黄梅戏进校园工作。(记者 王凯 实习生 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