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规定

04.09.2014  18:22

日前,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遗保护工作,池州市政府第 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池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规定》并正式实施。《规定》分四章(总则、保护和管理、传承与传播、附则)共十五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管理,经费,传承,研究等进行明确规定。《规定》中,特别提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该《规定》的出台,将为全市依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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