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八个月破获非法集资案件187起

26.11.2015  12:15
                                抓获犯罪嫌疑人271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47亿余元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至8月,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253起,破案1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1名,涉案金额23亿余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47亿余元。
  据了解,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性和隐蔽性更强,危害更深,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今年6至8月,根据公安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徽公安机关积极参与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承担打击处置非法集资犯罪工作任务,全面深入摸排线索,不断加强与银监、人民银行、审计、工商、商务等部门及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主动获取案件线索;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对非法集资犯罪活动重拳出击,对已经受理、立案的案件,充实力量,加快侦办进度,加大追赃力度,坚持抓早打小,通过综合研判准确锁定、精确打击;对已发案或引起社会关注的,适时通告,表明原则立场,公开案情和进展,提高透明度,增强执法公信力,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此外,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积极谋划,联合人民银行、银监、金融办等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结合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手段、危害、防范措施等,制作专题片,编制宣传展板,印制宣传彩板进行播放、悬挂、发放,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揭露非法集资活动的手法,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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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
  1、假借P2P网贷平台名义非法集资。设立所谓的网络借贷平台,建立资金池,虚构借款人、借款标的及资金用途,以高利为诱饵吸收公众资金,然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2、借“投资理财”名义非法集资。依托所谓投资咨询、担保公司等企业,以高息为诱饵吸引群众投资。
  3、以投资、预售墓地等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
  4、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非法设立互助会、基金会、储金会等。
  5、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6、以经营生意、资金周转等名义非法集资。虚构实力和投资项目,诱骗投资和借款。
  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等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正确识别集资和吸收存款活动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从事的集资和吸收存款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不代表其获得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
  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和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是违法犯罪活动,参与者投入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出现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关清、魏如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