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积极部署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

26.11.2014  03:43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1月24日讯     为贯彻落实全国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湖南省林业厅迅速行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在全省积极部署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
      一、成立了领导小组。全国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湖南省林业厅立即成立了以邓三龙厅长任组长,柏方敏副厅长、吴彦承副厅长任副组长,厅办公室、资源林政处、森林公安局、保护处、林改处、国有林和公园局、政策法规处、种苗站、宣传中心、省设计院等为成员单位的湖南省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资源林政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专项行动。
      二、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11月12日,湖南省林业厅召开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了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对于守住林地和森林红线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全省当前林地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了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的方针、任务、措施和时限要求,突出了清理排查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强化了对破坏林地资源行为的查处问责,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部署,举一反三,不断建立健全林地保护长效机制。
      三、制定了工作方案。11月14日,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印发了《湖南省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方针、任务、重点、步骤。
      (一)行动方针。全面排查,坚决整治;查治并举,以治为主。
      (二)行动任务。查清2012年1月1日以来非法占用林地的数量、种类,收回和恢复被损毁的林地,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占用林地案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毁林采石采矿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三)行动重点。1、重点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国家重点公益林区。2、重点对象:包括高尔夫球场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开山造地(耕地占补平衡)、采石采矿、风电建设。
      (四)行动步骤。1、清理排查、理清思路阶段(11月13日至25日),各市州、各县市区结合林地变更调查,认真清理、排查2012年以来非法侵占用林地的单位名称、种类(土地整理、房产开发等)、规模等,认真填写《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登记表》和《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汇总表》。2、有的放矢、打击整治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3、整章建制、总结巩固阶段(12月25日至2015年1月15日)。①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清理排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分析原因,完善措施,整章建制。②当好参谋。配合当地政府建立健全并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将林地和森林红线纳入当地政绩考核指标。③认真总结。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包括做法、成效(成果)与经验,形成书面总结后连同《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登记表》和《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汇总表》由各市州林业局汇总后于2015年1月20日前报省林业厅。
      四、明确了措施要求。湖南省林业厅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区别对待,依法查处;强化整治,守住红线;加强监督,狠抓落实。为确保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特别强调:1、对于达不到立案标准的,要进行严格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进。2、对于达到立案标准的,一律立案查处,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森林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严禁以罚代刑、以刑(罚)代批(审批)。3、对于影响恶劣、群众意见大、久拖不决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公检法和纪检监察部门,确保责任追究到位。4、对于不符合征占用林地条件的未批先占项目、毁林开垦等,除依法处理外,要及时收回、恢复被损毁和被非法侵占(转用)的林地。
      行动期间,湖南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将分成若干检查组,深入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国有林场、国家重点公益林区等重点区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湖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