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法治环境
安徽省总商会副会长、安徽省福建商会会长吴端革:
积极发挥商会服务职能
目前,在安徽投资兴业的闽商约10万人,投资范围遍布各个行业,随着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大家的法律意识在逐渐增强,对法律认知度逐渐提高。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保护已经建立起非常健全法律保障制度,但是在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三方面仍有待改善、提高。
商会积极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一是,商会与安徽省工商联法律服务中心合作,每年举办多次法律知识讲座,对会员企业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提升会员的法律意识;定期在商会官网、官方微信发布法律方面的咨询,组织会员企业对“依法治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行座谈。
二是,提供法律服务,搭建服务平台。商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帮助企业查找法律风险点、矛盾易发点,规范合同文本,避免相关法律风险等。
三是,当会员企业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商会第一时间征求工商联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顾问意见,然后起草书面材料,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
四是,在会员企业中推进仲裁法制度,让企业了解仲裁、相信仲裁、选择仲裁、最终使仲裁方式成为非公有制企业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手段,尤其是通过工商联法律服务中心的协助,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大大降低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维权成本。
安徽省新兴产业协会秘书长石幸森:
用法治精神凝聚协会力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协会成立以来,围绕“网络建设、例会坚持、会员发展、活动组织、团队建设、资源整合”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通过定期举办丰富多彩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为会员企业“充电”。一年来,协会先后组织300多名会员参加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贯彻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的报告会、电视电话会和党员活动日等。二是,与省经信委、中小企业管理局、省工商联、省行政学院等部门和单位面举办“促进安徽民营经济发展专题研讨会”,邀请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同会员企业就如何促进安徽民营经济发展进行深入探讨,并从政府职能、政策落实、法律保障等方面寻求解决办法。三是,先后组织会员企业200多人次参加创新商业模式总裁培训班、企业利润倍增模式学习研讨会、省行政学院民营经济班。四是,邀请政府相关业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和教授举办十八大后中国经济发展趋势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政策解读、民营经济政策解读、新税法、中小企业新三板上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报告会等各类主题讲座30余次,帮助会员企业认识和把握党和国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紧急发展的产业方向,理顺立足国情办企业的经营思路,启发创新发展思维,凝聚深化改革共识。五是,协会在省工商联的指导下,围绕非公经济人士”四信“教育,制定了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从目的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活动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统筹安排,力图通过多种途径将理想信念教育及时、深入的传递到会员当中,贯彻到服务会员企业发展的实际工作中。
协会下一步将积极推进依法治会,加强协会制度建设,改革协会选举模式,实现会长普选,整合会员及社会资源,发挥更大效益。做好会员服务,当好政府参谋,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编:刘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