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同行--- 法制知识进校园

13.04.2015  18:24
 

  安徽法院网讯        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上升的趋势,芜湖市在全市各中小学大力开展法律知识教育活动,并确定一些学校为示范点,南陵县确定弋江中心初中、许镇中心小学两所学校为“芜湖市法律进校园示范点”。为了积极配合这项活动,同时也为了在青少年学生中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南陵县人民法院弋江人民法庭庭长胡启云受聘为弋江中心初中法制辅导员,并于3月31日,受邀为该校部分师生进行授课。

  课上,胡启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真实、生动的案例,让学生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根据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年龄阶段的特点分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动机与原因,在实施违法犯罪时的冲动、无知以及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告诫同学们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及行为,培养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远离犯罪。同时,胡启云提出了五点启示: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指导学生珍惜学习机会、提高鉴别能力、学会感恩、谨慎交朋友、切莫虚荣攀比、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救本领,并用含义深刻的箴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结束了这次生动而教育意义深刻的法制报告会,赢得了在场师生的热烈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