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荣誉称号

20.08.2014  11:26

日前,由中国关工委、司法部和中央综治办联合开展的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总结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烈山区荣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荣誉称号,区实验中学等七所学校被授予“零犯罪学校”称号,区关工委、区教育局被评为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张友庭等同志被评为普法教育先进个人。 

据了解,2012年2月开始启动的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宗旨是通过组织青少年参加普法教育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他们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逐步提高青少年整体法律素质,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此项活动开展以来,我区以创建“零犯罪学校”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为抓手,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全区17个法制报告团,83名成员进学校和社区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3万多人受到教育;全区2万名学生参加普法知识竞赛,积极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演讲、绘画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有力推动了活动的深入开展,为青少年成长成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张延河 特约通讯员:郭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