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5年亏损17亿 新掌舵人称相当于从头来过

26.05.2016  14:28

  一场历时6年的官司,让一家国内知名的本土日化企业迅速从发展高峰期跌落谷底,至今仍未走出亏损泥沼。日前,《壹周刊》指霸王洗发水含二噁烷可能致癌涉嫌诽谤案在香港高院宣判,法院裁定《壹周刊》败诉,须赔偿300万港元,并承担八成诉讼费用。霸王集团创始人陈启源对于原“索赔6.3亿港元,香港法院却判赔偿300万港元”结果,表示“遗憾”。

  霸王国际新掌门人陈正鹤称,未来将通过内部改革,专注提升利润,并将布局直销和婴童业务以挽回业绩。

  据了解,2010年,香港《壹周刊》以“霸王致癌”为标题,报道一位香港陈姓消费者向媒体投诉霸王洗发水含有二恶烷。报道刊出后,整个日化行业为之震动。

  当时尽管霸王发声明称产品安全,随后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广东食药监局也发布声明。然而,消费市场对霸王洗发水仍失去信心。这使当时正处发展高峰期的霸王洗发水销售、品牌形象迅速跌落深渊,业绩年年亏损。据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2015年,霸王分别亏损5.59亿元、6.18亿元、1.44亿元、1.16亿元、1.11亿元,5年合计亏损额达到近17亿元。2015年,霸王营业额仅为2.32亿元,比上年的2.95亿元下滑了21.2%。

  5月24日,霸王国际公司创始人陈启源、携其子陈正鹤-霸王国际新一代掌舵人,首次与媒体见面。回顾过去多年的官司之路,陈启源表示,该公司6年来坚持打官司就是为了“讨个公道”。

  记者留意到,在霸王国际起诉《壹周刊》时,索赔金额为6.3亿港元,但现在香港法院判决,《壹周刊》赔偿300万港元。

  “对于赔偿,说实话,确实感到很遗憾和沮丧。”陈启源称,《壹周刊》对霸王的诽谤,给企业在经济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严重损害企业和行业的利益,而企业的品牌也就此被牺牲掉,“300万港元的赔偿判决让我们觉得很不忿,公司将视董事会意见考虑是否继续索赔。”

  据透露,霸王当时索赔6.3亿港元是根据销售等有形损失以及品牌形象受损等无形损失核计出来的,然而目前裁决的赔偿额远远低于预期。

  “现在霸王公司,相当于从头来过。”霸王刚上任不足半年的新掌舵人陈正鹤告诉记者。根据陈正鹤的规划,“从头来过”的霸王正在收缩业务范围,多元化步伐亦减缓,以稳为重。

  为挽救业绩,霸王集团已决意布局直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