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男子谎称自己已离婚纠缠初中女同学 被判入狱一年半

07.12.2015  23:52

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与李某系初中同学,毕业后十余年没有联系。张某在得知李某与其丈夫离婚后遂与李某联系,并谎称自己也已经离婚,要和李某相处。李某与张某保持了一段关系后发现张某并未离婚,于是拒绝和张某继续交往,而张某不同意和李某断绝关系。2014年6月至7月期间,张某多次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张贴自制“告示”、网络上发信息、拦截等方式持续骚扰、辱骂、恐吓李某及其家人,并在公安机关对其批评制止后仍然实施前述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了被害人李某及其家人的正常 生活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多次辱骂、恐吓他人,并经公安机关批评制止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确认。鉴于被告人张某于案发后能供述自己的罪行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李庆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