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法院:司法拘留一人,化解两起纠纷
31.05.2016 21:57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5月25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的案件,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家住霍邱县范桥镇的被执行人张某依法予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并顺利使两起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行。
案件还要从2015说起,被执行人张某以周转资金为由于2015年向从四川到本县矿区务工人员刘某借款2.3万元,并约定春节时还款,转眼借款到期,当刘某向张某索要借款时,没想到张某只偿还借款两千元,下余借款张某一拖再拖,无奈之下,刘某遂于2016年3月向霍邱法院周集法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张某偿还借款本金2.1万元。经审理后双方在法庭达成协议,约定张某在2016年4月30日前偿还刘某借款,霍邱法院依法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最后还款期限到期后,被告仍以无力还款为由拒不履行,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霍邱法院遂依法立案执行。执行人员电话通知张某到庭说明情况,张某某到庭后仍旧以没有钱推脱,执行人员遂果断对张某依法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同时执行人员发现,张某某在2015年因与他人打架并引发诉讼,并经霍邱法院判决其应赔偿另一权利人四千余元的医药费等损失,还是一起身体权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及其亲友宣讲法律,晓以利害,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张某某承认自身的错误并积极履行了两起案件的法律义务,使两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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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5.2016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