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村支部书记陪酒致死 5名干部被通报调查

22.09.2015  10:29

新安晚报 安徽网 3月16日,霍邱县乌龙镇书记、镇长等领导让丁店村支部书记陪酒致其死亡。事后,5名干部接受调查(详见本报3月20日报道)。9月21日,六安市纪委发布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就有此事。

通报称,3月16日晚,霍邱县乌龙镇唐岗店村支部书记郑来运邀请乌龙镇党政班子成员、部分镇直单位工作人员及乌龙镇丁店村支部书记肖满付吃饭。席间共19人,其中16人喝了8瓶白酒。次日6时10分左右,肖满付在家中意外死亡。

3月21日,经霍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李本乡乌龙镇党委书记职务,免去任家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经霍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李本乡、任家明、郑来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参与吃请的党员领导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

村支书陪酒死亡,镇领导被通报

连续报道

记者注意到,在其余的5起典型案例中,公车私用占了4起。6月21日,六安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驾驶员张金成、张国存私自驾驶单位车辆去合肥办私事,受到警告处分并罚款、责令支付公车使用费和通报批评。

5月24日至26日,六安市城管局派驻新安大队中队长陈超擅自驾驶单位执法车辆送孩子上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免去中队长职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派驻新安大队汪惟伟大队长行政警告处分,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6月22日,六安市统计局驾驶员张文波擅自驾驶单位公车前往合肥办理私事,受到记过处分。

6月20日,六安市公路局路桥一处驾驶员陈文才擅自驾驶单位公车前往叶集办理私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补交相关费用、扣除3个月绩效工资。

还有一起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王振宽在担任寿县迎河镇镇长和窑口镇镇长、党委书记期间,违规经商办企业,并收受贿赂和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共计73000元。

经寿县纪委常委会批准,给予王振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国库。 纪雯本报记者窦祖军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