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教育局喜获教育部表彰

16.01.2016  14:10

日前,从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文件获悉,霍邱县教育局在组织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工作中,因科学组织,周密部署,规范操作,出色完成质量检测任务,被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授予“县级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霍邱县作为安徽省12个样本县之一,接受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全县共抽取小学样本校13所,初中样本校8所,抽样四年级学生1123名,八年级学生2622名。参加测试学生四年级359名,八年级240名;共有21名校长、80名班主任、78 名数学教师、75名体育教师参加问卷调查。

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一项系统庞大、操作复杂的工程,规格高,要求严,必须保证监测信息客观、真实。

霍邱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圆满完成各项监测工作。 成立组织。 成立了由分管教育县长任组长的领导组,县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各相关乡镇中心学校分别成立工作组。同时,县政府拨付20万元专项经费,保障了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强化培训。 县教育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霍邱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方案》,选聘21名责任督学和336名监测工作人员,组织多层次培训,并多次邀请省巡视员到会、到校指导监测准备工作。 保障到位。 县监测办将监测工县与高、中考试卷一样存放在保密室,安排专人看管,同时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做好出入库、运送分发回收等工作,切实保障监测工具的安全。 规范监测。 各样板学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紧扣工作目标、严控时间节点,在省视导员、县巡视组的全程监督下,准时对抽测学生进行测试,对抽测学校教师与校长问卷答题。监测结束,在省视导员的监督下,由县机要邮局完成寄送工作。 严格监督 。监测过程中,省督导办视导员对样本校全程监督,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监测领导组组长带领监测组成员到样本校加强巡视,教育局党委成员分赴各联系学校现场督导,各乡镇、各单位全程配合监测工作。确保了监测环节的科学、规范,监测数据的真实、客观。(特约通讯员:王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