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一肇事车撞倒无名氏逃逸 后两辆车将其碾轧致死

10.03.2015  00:11

六安新闻网讯 2014年7月,在霍邱县境内的310省道上发生了一起悲惨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无名氏先后被三车撞倒,肇事车辆均逃逸致受害人当场死亡。霍邱法院经审理于近日作出了被告人田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害人无名氏在310省道上被一肇事车辆撞倒后(未死亡),由路人用树枝将其挡住防止其他车辆靠近,但随后不久又被被告人田某驾驶的皮卡车及卫某(另案处理)驾驶的小型客车先后从身体上碾轧过去,事发后田某和卫某驶离现场,被害人无名氏不幸死亡。经霍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认定,肇事车辆驾驶人、田某、卫某共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被告人田某归案后称以为自己轧的是树枝,并不知道是人,不构成逃逸。法院认为,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被告人田某轧到东西后没有停车检查,导致被害人死亡,其辩解不能成立,构成交通肇事罪,遂判决如上。(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