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雇工遭辞退如何维权?[第338期司法连线]

26.02.2016  10:20

近日,巢湖市散兵镇某私人企业的2名六旬大龄雇工被辞退后,围绕是否要给予工资补偿、经济补偿、加班费补偿等与用人单位进行了“你来我往”的纷争,巢湖市散兵司法所及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式的调解,进行劳动法知识教育。经过司法所调解员三番五次入情、入理、合法的分析劝说,使原本对立的双方情绪有所缓和,经司法所调解员耐心疏导,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用工企业经营人支付两名雇工劳动补偿各1000元。

在这里巢湖市散兵司法所温馨提醒:雇工维权不等同于企业职工和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工人,一般情况下维权较难。但在农村地区60岁以上的雇工较为常见,权益受损时有发生,由于在实践中,人社部门的劳动仲裁不受理60岁以上人员的劳动纠纷案件,造成维权难。巢湖市散兵司法所建议劳动者特别是60岁以上的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工作内容、范围及解聘的补偿的内容,作为自己权益受侵害时的参考依据。 王俊

稿件来源:2016年2月26日安徽法制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