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男以对外集资回报高额利息为由 诈骗岳父母获刑

13.10.2015  10:58

  近日,舒城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朱某以对外集资回报高额利息为由,先后骗取岳父岳母人民币共计11.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伪造的证件存折类予以没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底至2013年3月份,朱某以集资为名先后骗取其岳母人民币共计1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及偿还个人债务。2013年下半年,朱某又以为岳父岳母办理非农户口、社会保障卡等为由,伪造二人的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等,骗取其人民币共计15000元,用于个人消费及偿还个人债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朱某近亲属已退赔被害人11.5万元,朱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考虑被告人诈骗对象是其岳父岳母,在审理过程中已将诈骗款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六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