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赢集团参与合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工作

23.06.2014  11:33

    6月17日上午,合肥市商务局召集合肥市四家报废汽车公司,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布置提前淘汰黄标车等相关工作。会议由合肥市商务局市场处处长方小则主持,副局长丁玉金到会讲话,安徽双赢再生资源集团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经理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已经合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原则性通过的三份材料(送审稿),即《合肥市关于提前淘汰黄标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给予补偿的实施意见》、《合肥市黄标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提前淘汰补偿兑现工作方案》、《关于规范和促进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的意见》,并带领与会人员进行了学习。

    会议明确指出,按照国家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机动车,未达到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统称黄标车。黄标车提前淘汰是指与《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使用年限表》中规定的使用年限比,黄标车的车主提前1年以上报废。

    方小则在会上介绍,为了鼓励提前报废黄标车,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合肥市政府对市民个人拥有的约8000辆黄标汽车,近90000万辆摩托车(燃油助力车)提前报废给予补偿。补偿的原则是禁行为主,补偿为辅。提前淘汰黄标车以禁止其在市区一环路以内通行为主,辅之以适当的经济补偿。根据黄标车提前报废登记年限和车型不同给予每辆1500至8000元的补偿,摩托车给予300至600元补偿,燃油助力车给予300至400元补偿。

    丁玉金副局长针对提前淘汰黄标车提出几点意见:一是要站在为市民优质服务的高度。建立各区的临时收购站,方便市民交售黄标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由各区和报废汽车公司双方对接,并向社会公布回收点、人员、联系方式和工作时间。二是要站在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高度。据合肥市环保部门统计,1辆黄标车相当于14辆国Ⅲ车,28辆国Ⅳ车的污染物排放水平。也就是说,淘汰掉6万辆黄标车,可以在不增加污染排放的基础上,另外腾出100多万辆新车的环境容量空间。

    合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的工作已经开始,这对双赢集团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双赢集团领导要求报废汽车公司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学习政策,把握机遇,扩大宣传,加强与商务、环保、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做好正式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当前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培训人员,熟悉业务,提高为车主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会同市商务部门测算和制定好提前淘汰摩托车和燃油助力车的回收价格,提高广大市民交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会同各区政府相关部门确定回收地点,方便广大市民交售。

                                                            文/马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