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真相分包工程 诈骗钱财终获刑
27.04.2016 18:16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讯 据六安新闻网报道, 近日,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件。
2011年初,被告人李某挂靠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在江苏省洽谈承包乙有限公司厂房工程。2011年3月份,被告人允诺将其正在洽谈承包的乙公司厂房工程部分的水电工程发包给其老乡王某,并让其缴纳40万元保证金。王某于2011年3月25日给李某10万元,约定签订合同时再付30万元。后被告人又联系搞水电工程的张某,于2011年4月5日与张签订合同,被告人将此水电工程以个人名义发包给张,借机收取张20万元保证金,同年4月10日,被告人将该款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
2011年4月13日,被告人向甲公司缴纳了25万元保证金,后因甲公司因故未能履约,2011年4月22日,甲公司将25万元保证金退还了被告人李某。李某隐瞒该水电工程实际已取消的事实,直至案发亦未将20万元退还张。
案发后,被告人亲属代为偿还张某2万元。在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又偿还张某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裕方)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裕方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27.04.2016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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