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中院顺利通过档案目标管理省特级重新认定考核

17.12.2015  11:30
 

  安徽法院网讯        12月15日,安徽省档案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城市档案局组成考评组,对宣城中院档案目标管理考核省特级重新认定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宣城中院高度重视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成立了以院长钱明树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归档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档案室配备档案专业的专职档案员,各部门配备兼职档案员参与档案管理工作。先后制定了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以及档案保管、借阅、统计、利用等各项规章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全院的文书、诉讼、会计、基建、设备、声像、实物等门类档案。同时建立与基层法院的联络沟通,加强对基层法院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考评组一行认真听取了该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及自检情况汇报后,对照检查验收标准,从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档案业务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开发利用等方面逐项详细查阅了相关资料,对档案库房防护措施和各类档案的具体内容、信息化录入、装订及检索工具、室藏档案数字化加工等工作进行了实地详细检查。检查结束后,考评组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议。

  经考评组综合评定,该院以99.3分的成绩顺利通过了省特级重新认定考核。这标志着该院档案管理工作又迈向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