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中院被确定为全省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安徽法院网讯 近年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市政府节能号召,建立健全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工作制度,深入开展该院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近日,省发改委等三家机关联合发文,公布全省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该院成为190家示范单位之一。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度体系,构建节能工作长效机制。为此,该院专门成立了“机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节能目标和节能方案,并每年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节能目标,明确工作方向,促进节能工作落到实处。此外,该院还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每周确定一名院领导带队督查,强化监督,定期考核,对成绩突出的部门通报表扬,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限期改正。
突出重点,确保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该院积极寻找工作着力点,创新工作新亮点,有效稳妥地确定工作重点领域。最终确定了以日常节能领域为基础,以节能改选为突破,以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手段,全面推进节能目标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在节约用电上,率先淘汰低能效设备和产品,将楼宇自控照明改为手动控制照明,空调系统温度根据天气随时调整;在办公方面,实现了数字化、信息化、无纸化办公。
此外,该院多措并举,为开展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在电梯、楼道、盥洗室和卫生间张贴节约用水用电宣传画,营造节能氛围;经费管理上,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行政消耗性开支逐年减少;物资管理上,规范物资配备、采购和领用制度,推广钱、物捆绑式管理方法;车辆管理上,严格维修审批制度,加油、维修、保养定点、定车、定卡。该院还通过建立集中宣传与平时宣传相结合的节能宣传教育模式以及开展“机关节能宣传周”、“争当红旗车驾驶员”等多项活动,营造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良好范围。同时,该院变粗放管理为精细管理。指标量化控制机制的建立,实现了办公用品、日常耗材的定量定额包干使用和公务事业费分部门逐级包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