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获准管辖皖北五市涉外商事案件

07.01.2016  10:49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将实施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对专利民事案件、涉外商事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蚌埠中院和禹会区法院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集中管辖,发生在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案件。

  据悉,当前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逐渐呈现新的特点,专利纠纷案件持续上升,涉外商事审判司法需求日益旺盛。为此,根据全省审判工作实际,并结合安徽南北狭长的地形特点,安徽法院对第一审专利民事案件、涉外商事案件管辖布局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