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检查组来肥检查调研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安徽法院网讯 9月9日下午,最高院审监庭庭长助理崔文举一行5人,到合肥中院,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义干出席汇报会。
唐义干首先对检查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在听取了合肥中院关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审理情况的汇报后,检查组抽查了2011年到2014年7月审结的减刑、假释案件,并就有关情况与合肥中院参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
唐义干在汇报会上说,在地级巢湖市撤销后,合肥中院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迅速增多,在此情况下合肥中院于2012年成立了专门机构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并大力进行“规范化、公开化、信息化”建设,起色很大,近两年审理了几万件案件,没有出现一点差错。今年《法制日报》曾以大篇幅报道了合肥中院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情况。在中政委的意见出台前,合肥中院就做了大量的规范化工作,有的规定或实施细则被省高院转发到全省。今年底,合肥所有减刑假释案件将全部网上办案,目前试点已经成熟。在“树标杆、做表率,勇当排头兵”活动中,减刑假释工作将在“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基础上继续争先进位,充分发挥刑三庭专门机构的优势,研究解决问题。唐义干副院长还就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进行了陈述。
据了解,2011年10月至2014年6月,合肥中院共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25057件。审理过程中,刑三庭从严掌握“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对“三类罪犯”一律开庭审理;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完善裁前公示制度,在互联网上设立减刑假释公示专栏,制定了备案上报制度;规范统一了行政奖励对应的减刑幅度。合肥中院减刑、假释审理工作在全省具有示范作用,得到了省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9月10日上午,检查组一行还到蜀山法院进行了检查调研,抽查了近三年来办理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并找部分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