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中院多措并举指导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
安徽法院网讯 为提升宣城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形式,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业务指导,取得良好的效果。
严格审查上诉、抗诉刑事案件。在办理二审刑事案件过程中,认真贯彻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刑事案件全面审查的原则,对上诉、抗诉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对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对查找出的基层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瑕疵,及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发函等方式向基层法院指明和纠正,避免在以后的审理中出现类似问题。
加强沟通交流,总结审判经验。定期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规律性、普遍性问题和审判经验进行归纳和总结,结合典型案件以文件形式向基层法院进行通报。要求各基层法院及时将案件审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向该市中院报送,该市中院结合审判实际认真研究,形成处理意见后答复相关基层法院,并抄送其他基层法院。通过定期召开业务座谈会、工作交流会等形式,就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共性、疑难问题,与刑事审判法官进行面对面业务交流和研讨,帮助基层法院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开展“两评查”活动,严把案件质量关。在该市法院组织开展刑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准确及时汇总观摩人员的意见、建议,归纳共性和个性问题,查漏补缺,发扬优点、纠正缺点,有效治理庭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刑事案件质量条线评查活动,从7个基层法院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案件卷宗,通过卷宗装订、书写规范、裁判文书语言表达、办案程序、实体裁判等方面进行交叉评查。对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和推广,对找出的问题和瑕疵进行梳理,促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开展“庭审亲历”,做好庭审示范。该市中院牵头组织开展“庭审亲历”活动,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亲自赴广德、绩溪等基层法院,担任审判长审理刑事案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陪审员旁听庭审,并采用同步录音录像形式进行直播。该院领导亲自庭审示范,为刑事法官提供了学习观摩的平台,对提高该市刑事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促进刑事审判整体审判质效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统一宣城市法院重大影响刑事案件的裁判标准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