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法院:坚持司法为民 化解涉民生案件
安徽法院网讯 今年,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着力破解难题,着力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围绕共享发展,提升服务民生能力。拓宽司法为民渠道,依法审理了一批涉民生案件,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推动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截至5月份,该院依法审理了社会保险纠纷、劳资纠纷等251件,维护了企业和劳动者等合法权益,推动了制度整合,不断促进社会保障惠及全体群众。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方面,依法审执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身或财产损害赔偿等侵权案件294件,保护了受害人合法权益。在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机制改革上,审执婚姻家庭类案件132件,有效维护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二是推动城市建设,全面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促进城市依法规划、依法建设和依法管理。今年前5月,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61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分别确认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作出的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措施决定违法,确认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对行政相对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违法,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司法行政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等工作,促进化解行政纠纷。及时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受理涉及“黑头车”案件9件,通过个案协调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审结17件,原告主动撤诉11件,撤诉率61%。支持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5次。
三是加强国家赔偿,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成立国家赔偿小组负责办理本院自赔案件,及时公正处理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国家赔偿请求,为国家赔偿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同时,该院还建立了一系列完善措施,就国家赔偿案件的立案审查、审限管理、权利告知、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程序进行完善,进一步提升了国家赔偿案件办理的合规性、约束力和透明度。通过一系列举措,切实维护了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至5月份,该院依法审结了国家赔偿案件1件。
四是完善特邀调解,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去年8月,该院出台了《关于特邀调解员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正式建立了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中选任了四名特邀调解员,参与或协助民商事案件调解。在接到当事人起诉后,实行立案登记前的委派调解程序,由立案法官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并签署《诉前调解征询意见书》后,当日将材料移交诉调对接中心,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对调解成功的,双方在调解协议中签字盖章后,由法官审查后依法作出司法确认。收案10日内尚不能调解成功,退回立案庭予以登记立案。据统计,截至今年五月份,该院诉调对接中心共接收案件209件,办结150件,其中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的31件,达成协议未进入诉讼程序(撤诉)的99件,达成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的20件。诉前调解制度运行渐入佳境,特邀调解员的作用发挥越来越明显,调解渠道逐渐拓宽了,调解力量不断得到充实,这是该院完善和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有效推动形成了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