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在第四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大会交流发言

25.11.2014  18:33
 

  

会场

省高院副院长汪利民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安徽法院网讯    时隔五年,最高法院再度全面部署我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第四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于11月18日至19日在天津召开。会议总结了2010年以来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研究部署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科学谋划和推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并作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相关领导和有关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负责同志及专家学者代表参加会议。安徽、天津等6个高院及北海海事法院、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在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安徽高院副院长汪利民代表我省法院作了题为《在凸显特色中培育亮点,在补强短板中后发求进》的交流发言。

  安徽法院涉外商事审判队伍克服地缘、案源制约,合理布局审判资源、着力服务开放发展,逐步探索出具备国事眼光、适应省情社情的发展之路。2008年至2013年,我省三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39件,二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42件,涉外司法协助案件共25件。一批专业性强、影响范围广、处理难度大的案件得到妥善化解,案件发改率在年均4.2%的低位运行,近年没有一件案件被最高法院提审或指令再审。在案件绝对值少、新型、典型案件相对较少的情况下,我省报送的涉外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优秀涉外商事海事裁判文书评选中荣获三等奖。

  汪利民副院长的发言从强化司法应对回应社会关切、推进精品战略提升司法公信、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延伸审判职能彰显司法担当四个方面介绍了安徽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及成效。作为唯一一个受邀作交流发言的中西部省份,安徽高院发言得到了与会领导、同仁的高度关注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