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中院在司法作风建设中突出“六个强化”
16.04.2015 12:33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强化规矩意识。注重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在纪律和规矩面前知敬畏、不任性,坚持做到令必行、禁必止。
强化组织意识。按照“四个服从”的组织原则,一方面注重不断完善和优化组织决策程序,另一方面注重引导全体干警与院党组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力。
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广大干警在日常工作中,要能够爱岗敬业、严谨细致、为民务实,坚决避免出现明显瑕疵和硬伤。
强化效能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要坚决杜绝松散拖拉、推诿扯皮现象,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切实做到当日事当日毕、当期事当期毕。
强化修养意识。要求广大干警在强化职业道德修养的同时,强化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争做良好社会风气的引领者。
强化自律意识。要求干警思想上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行为上自觉做到慎权、慎微、慎欲、慎独,坚守廉洁底线,坚持思想不越位、行为不越轨。
本文来源: 法院
16.04.2015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