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中院四项举措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

21.10.2015  16:39
 

  安徽法院网讯    2015年,宣城中院共收到委员提案5件,现已全部办结,委员们对该院提案办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从收到意见反馈来看,委员满意率100%。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纳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提案的办理工作。院主要领导亲自抓,并主持召开专门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办理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承办人员对委员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高质量地办好每一件提案。对提案的办理实行严格把关,坚持院领导亲自审阅、签批,全程督办。

  二是严格程序,规范办理。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过程中,严格按照办理工作程序进行运作。承办人员对提案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办理计划。根据委员提出的问题,首先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收集第一手资料,然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逐一落实。及时向委员通报办理情况,征求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草拟函复文件初稿,分管领导审定签发后,逐一函复。

  三是坚持面商,确保满意。在办理提案过程中,对委员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超出职权范围的,实事求是地向委员作出解释说明,征得委员的理解和对法院工作的继续支持与监督。坚持与委员共商在前、答复在后的办理原则。在今年承办的5件提案中,都在正式函复前以电话、上门面商的形式征求委员的意见,面商率达100%,委员对提案答复和处理满意率100%。

  四是主动联络,及时沟通。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与委员详细沟通、反复沟通,并通过电子邮件将回复意见发给委员审阅,征得委员满意后再正式回复。在办理提案过程中,该院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主动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与沟通,零距离倾听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收到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改进措施,抓好落实,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