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两件减刑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27.02.2015  19:35
 

  2015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发布了8个典型案例。其中,安徽高院有2件减刑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4年全国法院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612272件,此次发布会上仅发布8个典型案例,其中:减刑案例4个,假释案例2个,暂予监外执行案例1个,法官违法案例1个。安徽高院有2个减刑案例入选,分别为案例1罪犯张松坚不予减刑案和案例3罪犯陈雪冰不予减刑案。

  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提出新要求、新举措、新标准。安徽高院按照《意见》要求,完善机构设置,于2014年6月设立审判监督一庭,专门负责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安徽高院审判监督一庭成立以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意见》要求,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规范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从严把握实体条件,既确保刑罚能够得到实际执行,使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又激励罪犯积极改造,促进罪犯回归和融入社会,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典型案例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