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幅度降低县级公立医院诊察费价格

16.07.2015  18:52

      近日,安徽省物价局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出台《关于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诊察费价格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各市降低县级公立医院诊察费。进一步理顺省、市、县公立医院诊察费价格。

 《意见》规定,县级公立医院西医诊察费价格:普通门诊由每人次35元降低为5元左右,专家门诊由每人次55元降为10元左右。住院诊察费由原来一次性按门诊3倍收取改为按床日收取,每床日15元左右。中医辨证论治在西医诊察费基础上由相应上浮5元调整为上浮2元。

 为方便患者,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要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和保留方便门诊。

  《意见》要求,各地在诊察费价格调整后,医保部门要统筹安排,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

    责编:童中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