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头版头条》安徽律师陈贤积极投身“1+1”中国法援志愿者行动 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个角落
近日,正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贤,再次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第四次要求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留下来继续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此前,她已连续3次参加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助地分别是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都是条件艰苦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陈贤凭着无私奉献的爱心和坚忍不拔的毅力,无偿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让众多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了法治阳光的温暖、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近3年时间,陈贤受理办结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220多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300多人次,出色地完成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任务,受到当地党委
政府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赞扬。
藏族群众心中的格桑花
“我甘愿放弃优裕舒适的生活,甘愿忍受亲人离别,抛家舍业,甘愿忍受艰苦恶劣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发扬不怕吃苦,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让法治的阳光照亮雪域高原的每一个角落。”
这是陈贤第一次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行动时申请书里的一段话。那一年,陈贤如愿获准到西藏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成为安徽首位援藏女律师。
2014年,陈贤来到了援助地——西藏昌都市卡若区。这里属高原地区,平均海拔3500多米,居民98%是藏族。刚开始,陈贤极不适应:鼻子时常出血,过敏折磨得“痒不欲生”,高寒、缺氧,语言不通……但是,陈贤没有在困难面前低头,而是挑战自我,积极投入到法律服务工作中去。
地处藏东的卡若区经济相对发达,开工项目多,农民工讨薪、发生工伤的案件也多。然而,这里没有一名律师,法律服务资源很薄弱。陈贤办理的第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就是一起工伤赔偿案。藏族姑娘扎西曲珍因工伤造成八级伤残,医药费花了几万元,与当事公司在赔偿上调解不成而起诉到法院。从取证到庭审辩护,经过一审、二审、重审,在陈贤的不懈努力下,帮助扎西曲珍拿到了近17万元的赔偿金。扎西曲珍和她的舅舅为这位陌生而又亲切的汉族法律援助律师送来了一面锦旗。
一名藏族小伙讨薪案,更加坚定了陈贤投身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志愿法律援助的决心。藏族农民工次里巨丁因欠薪老板是汉族人,对陈贤的援助充满怀疑,认为“你们汉族人帮汉族人”,在很不放心的情况下把案子交给她办。当拿到判决书,看到法院判决汉族老板偿付所欠的工资时,次里巨丁不仅满意地笑了,而且对法律的认识更加清晰了。
陈贤说:“我要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告诉少数民族兄弟姐妹们,法律是不分民族的,法律面前只有公平正义。”
在西藏开展法律援助一年时间里,陈贤办结58件案件,为受援群众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受援群众说,陈贤在他们心里就像格桑花一样美丽。
草原贫弱妇女的好姐妹
一年的援助期转眼就到了。陈贤申请继续留在西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但组织上考虑陈贤的身体状况,把她派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开展志愿行动。
这一次,在陈贤的影响下,同样是律师的陈贤丈夫曹旭也申请参加当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并获得批准,成为一名志愿法律援助律师。这是“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唯一一对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活动的律师夫妻。曹旭的援助地是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
2015年,陈贤和曹旭携手来到了内蒙古大草原。原本考虑夫妻俩都在内蒙古可以多见面,结果两地相距300多公里,各自的法律援助案件又多,两人也没能见上几次面,只能在电话中相互倾诉和鼓励。
没来内蒙古之前,陈贤脑海里出现的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象。等真地到了那里,却看不见大草原:因缺水,见到的草都稀落枯黄;常年干旱少雨,春天多沙尘暴,冬天极其寒冷。
陈贤被安排在司法局三楼的宿舍里,因在新区,四周没有住户,没有洗澡的地方,没有电视,没有网络,只能自己做饭。有了西藏的经历,这些困难更吓不住陈贤。在内蒙古的一年里,陈贤尽心尽力办理每一个案件,共受理案件8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下乡开展法治宣传3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8次,到街头开展法治宣传12次。
陈贤说,办理的案件中一些贫弱妇女维权案件,让她至今难忘。一路走来,她与一些贫弱妇女结下了深厚的姐妹情谊。
一位饱受家庭暴力几十年的中年妇女,曾两次到法院起诉离婚,两次都是在开庭当天法院门前,被其丈夫指使的人将其拖到车上带走。第三次,她申请了法律援助,陈贤接手了这起案件。然而,开庭当天,当陈贤和当事人刚从出租车上下来,又有五六个男人突然从等在法院门口的一辆车上下来,硬是将当事人往他们车上拖。陈贤紧紧拉住吓得发抖的当事人的胳膊不放,大声向法院的门卫求救,在闻讯赶来的法官制止下,当事人的丈夫依然威胁着要打陈贤。但陈贤没有惧怕,法庭上她为当事人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离婚。
“当拿到离婚判决书的那一瞬间,她笑了。这也许是她几十年来最开心的一次笑。”陈贤说,法律援助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是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很多妇女维权艰难,每每遇到这些案件,自己都会竭尽全力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再苦再累都觉得值,即使顶着沙尘暴去取证连人带自行车一次次跌
倒在风沙里,都不曾有过一丝抱怨。
天山脚下夫妻法援志愿者
2016年,陈贤被派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开展志愿法律援助工作。这是她连续第三次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这一次,曹旭又“妇唱夫随”,被派到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
这次离得近了,夫妻俩见面的机会多了,他们在工作上相互帮助,在业务上相互促进,在生活上相互照顾,成为维、汉群众眼中一对幸福的夫妻法援志愿者。
根据新疆特殊的社会稳定形势,在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同时,陈贤把开展法治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单位、社区和群众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陈贤已办结56件农民工劳动仲裁案件,接受300多人次法律咨询。
“很幸运,我的3次法律援助服务地都是边疆少数民族聚集区,虽然需要克服艰苦环境、语言障碍、风俗习惯等诸多困难,但是在与少数民族同胞的交往中,我收获了成功、友谊和快乐。”陈贤说,少数民族地区民风独特,人们法治观念相对薄弱,需要律师这样拥有专业知识的法律人去奉献、勇担当。
再过两个月左右的时间,陈贤在新疆的志愿服务工作就将到期了。近日,她再次提交申请,第四次请求组织上批准她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很多人不解:陈贤夫妇为什么放弃可观的收入、放着家里安逸的日子不过,非要去艰苦贫困地区做志愿者,过着清苦的日子,图什么?
陈贤说:“我只知道,当我看到那些绝望、无助的老百姓找到我,又因为我尽心尽力为他们提供的法律帮助,他们脸上最终露出灿烂的笑容,我觉得我的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我图的就是他们脸上那灿烂的笑容。” (李光明)
文章来源:2017年6月9法制日报头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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