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严法“领衔”法院庭审评查

20.05.2015  12:41
 

  安徽法院网讯        5月19日上午,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滁州中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开庭前十分钟,滁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严法等参加庭审评查的评委已到场并做好听庭准备,庭审结束后,各位评委将根据自己的感受提出意见建议。

  自2013年《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评查办法》出台后,该院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常规庭审评查模式。一是评查组织进一步强化。庭审评查评委由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业务庭主要负责人及审判长构成,评查时以三人小组的形式,由一位院领导牵头展开活动。二是评查范围进一步扩大。每年度对每一位有案件开庭审理的法官都进行一次庭审评查,并在案件的选择上注重随机性与多样性相结合。三是评查功能进一步拓展。庭审结束后,评委当场填写评查表并与合议庭交换意见,有关部门根据评分及意见按月对庭审评查情况进行通报。

  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一环,庭审评查不啻于提升案件质效的一股“正能量”。在当前司法改革浪潮下,持续深入推进庭审评查,对促进审判工作向以庭审为中心转变,贯彻直接言词原则,充分发挥合议庭功能,必将产生更大的积极作用。